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計劃于9月8日在中國臺灣地區發行存托憑證(TDR),籌資規模在新臺幣40.8億至45.6億元之間。昨日,該公司副總經理繆為群向本報記者確認了這一消息。
如進展順利,揚子江船業將成為兩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后,首家赴臺上市的大陸企業。
公開資料顯示,揚子江船業是以揚子江船廠有限公司和新揚子造船有限公司為核心組建的大型造船企業。2007年4月18日,揚子江船業在新加坡成功上市,創下新交所上市中國企業最大IPO、中國民營造船企業海外融資最大IPO等紀錄,并于2008年1月被計入新加坡海峽時報指數。公司擁有巨型干船塢一座,大中型船臺五座,年造船生產能力在100萬綜合噸以上,以大中型集裝箱船、大型散貨船及中型多用途船為主流產品。
對于此次赴臺上市選擇發行存托憑證的方式,繆為群解釋說,還是出于方便性和操作簡化的考慮。另據記者了解,目前大陸企業還不能直接申請到臺灣上市。
揚子江船業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張耀告訴記者,公司25日已向臺灣證交所遞交了申請。他表示,“按照計劃,公司將于9月8日在臺灣發行存托憑證。”